洛小夕知道这个牌子的价位,吃十顿中午的外卖都不及鞋子十分之一的价钱,她笑了笑:“那你亏大了。”
苏简安笑得更加迷人:“怎么了?”
陆薄言意识到沈越川跟着自己加了好几天班了,放下笔:“你可以先下班回去休息。”
苏亦承的心情似乎很好,居然在浴室里哼起了歌,哼的还是洛小夕最喜欢的一首法文歌曲,中间停顿了一下问洛小夕:“我唱的好不好听?”
她在这里出生、在这里长大,说出自己是A市人的时候,口吻中都仿佛带着A市与生俱来的骄傲。而且她还是陈家的小千金,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上层,从小养尊处优,过着公主般的日子。
他一度以为,“康瑞城”三个字是陆薄言一生的魔咒。
那是她的!怎么能让他用!
“可以,我穿走了。”洛小夕站起来,“麻烦你把我穿来的鞋子打包一下。”
洛小夕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什么都不挑,但有些小习惯,是她这么多年来都改不了的,比如矿泉水她只喝某品牌的,其他的死也不愿意喝。
“哦,当然了,歌词里的‘小薇’统统都要改成‘小夕’。”她补充道,“这样才有意思!”
无论他展现出哪一面,洛小夕都只有一个反应咽口水。
其实并非失去兴趣了,听别人说有多好玩多好玩,她也心动过的。可是想起陆薄言的承诺,她就下意识的拒绝和别人一起去。
第二天,陆薄言让沈越川去准备这件事。
“找人从法国带回来给你祛疤用的。”陆薄言说,“睡前记得用,坚持几天,你就不用毁容了。”
靠,一点都不浪漫!
不经意间,她刷到了一条娱乐新闻